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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三十四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1-04-30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
(2021年2月26日)
一、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和有关人员的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各类议题安排(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2月26日举行了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陈学良、李文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审议了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受市长黄建军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李文华同志有关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杨忠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审议了王振新同志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甘霖同志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振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霖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田水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作的关于汉川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扩增汉川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
关于扩增禁鞭区域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对待和扎实开展扩增区域禁鞭工作;要制定周密详细的禁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职责,压实禁鞭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扩增区域禁鞭工作有效开展。二要统筹协调。扩增禁鞭区域涉及到数个乡镇、街道和部分职能部门,需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及时解决禁鞭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禁鞭工作有序实施。三要注重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禁鞭工作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禁鞭氛围,确保全市上下令行禁止。四要严格执法。新的禁鞭区域全时段禁鞭工作启动后,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大打击处理力度,确保打击一人、震慑一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扩增汉川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
(2021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扩增汉川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建议,决定扩增汉川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2月26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熊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第二、三、七、八代表团罗国平等22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扩增汉川市禁鞭区域的议案》(简称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会后交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
为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工作,法制委员会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深入相关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集中座谈、实地查看等办法,认真开展了调研,并与领衔提议案的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根据调查情况,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议案所提出的禁鞭范围,我们成立了三个工作专班,分别赴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刘家隔镇、汈东街道办事处、城隍镇进行了调研,发放调查问卷表1000份,走访座谈乡村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代表、鞭炮经销商640人。问卷调查中,同意禁鞭的910份,占91%;走访座谈人员中,同意禁鞭的577人,占90.2%。走访座谈对象普遍认为,禁鞭一是可以提升环境质量;二是可以保障安全生产;三是可以减少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法制委认为,汉川城区范围逐渐扩大,城市功能由主城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辐射到汈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城隍镇、刘家隔镇,燃放烟花爆竹对生产安全、居民生活、办公秩序有影响,人民群众移风易俗观念增强,对扩增禁鞭区有期盼,扩增禁鞭区域势在必行。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第七条,是否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或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决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特定区域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由作出决定的国家机关确定。法制委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扩增禁鞭区域的决定,由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禁鞭通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予以落实:
1、采用议案提出的禁鞭区域扩增范围。将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汈东街道办事处整体划入,经济开发区、城隍镇、刘家隔镇部分划入禁鞭范围。具体为:北沿G42高速,东沿汉北河,南从汉北河与汉江交汇处(小河村)沿汉江大堤至城隍镇八古渠,西沿八古渠、南干渠、东干渠接民乐渠与G42高速交界处的整个区域,属武汉市辖区的除外(见附件),总面积约174平方公里,涉及常住人口约45万人。
2、合理确定禁鞭时间。综合调研情况,为了做到一禁就止,减少社会管理矛盾,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做好前期各项工作,确保在原禁鞭区域继续实施禁鞭外,在2021年5月1日零时开始在新的禁鞭区域全时段实施禁鞭。
3、禁止在禁鞭范围内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炮竹。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禁鞭氛围。利用电视、广播、网络、融媒体等宣传媒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禁鞭区域内采取入户宣传,重点对村(居)民和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宣传。在全市范围内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风尚,倡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带头执行禁鞭决定。
5、加强领导,合力推进。一是成立禁鞭专班。二是应急和公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其他部门全力配合。三是乡、镇、村(社区)干部大员上阵,全员上阵。
6、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拟扩增汉川市禁鞭区域图
附件
拟扩增汉川市禁鞭区域图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振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振新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振新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甘霖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甘霖同志因挂职期满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甘霖同志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1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文华的汉川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陈志坚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王志雄、张鸿冰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杨忠东、陈绍成、付桂林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吕又山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免去周河清、孙志华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何流、谭志工、梁鹏、高以强、蒋雄飞、倪剑龙、韩力的汉川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申请人:王振新
2021年2月18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挂职期满,请求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申请人:甘霖
2020年12月28日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陈学良
李文华 王长明 王绍新 王煜龙 冯东兴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小军 孙向阳
李先武 肖祥宝 余景文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陈红英(女) 陈砚雄 陈艳斌 邵长发
罗国平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魏四合
文荣群 陈应玲(女)
缺席:
王振新 戴大平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
(2021年4月28日)
一、审议人事任免有关议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并作出
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8日举行了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陈学良和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陈绪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王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田水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汉川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报告的决议》。
关于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及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一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法治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二要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最大效益。三要认真执行决议。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迅速分解下达预算细化方案,并督促落实到位。四要坚持底线思维。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强化思想引领。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新思想为引领,站位新发展阶段,认真谋划和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工作,增强做好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强化精细管理。要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方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便捷不便捷”为标准,加大智慧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扩延监管范围,优化平台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早日发挥城管监督平台“智慧大脑”作用功效。三要强化依法管理。要坚持法律至上,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城市管理难题顽症,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要规范文明执法,依法采集信息,加快信息处置,提高应急能力,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要强化工作宣传。要积极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健康文明知识等宣传活动,推动宣传进学校、进小区,营造“城管为民”氛围,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使城市管理深入人心,推动形成现代化城市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五要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视研究和解决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在人、财、物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保障城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志刚,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
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28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谢昆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认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指导思想明确,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收入安排比较稳妥,预算支出统筹兼顾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总体要求,符合汉川实际,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数一致。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汉川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
报 告
——2021年4月28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昆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精神以及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2021年预算,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2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20〕16号),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鄂财信发〔2020〕3号),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细化情况
2021年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以恢复到2019年的90%作为底线目标(其中地方税收以恢复到2019年的95%为底线目标)。按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我市2021年财政预期收入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即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4137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4.2%;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56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3.8%。分部门情况如下:
税务部门总收入预算为3647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3.8%;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07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3%。
财政部门总收入预算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均为49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7.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情况
本次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本级公共预算支出578172万元进行细化,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安排20778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6%,比上年增加2303万元,增长1.1%。
1、安排口径:
(1)市直财政拨款单位人员经费按政策确定,公用经费按标准定额确定,单位预算收支实行综合平衡;市直财政补助单位实行财政定额补贴,依据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作适当调整。
(2)财政拨款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按人社局批复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规范性津贴(绩效工资)的8%测算,住房公积金按人社局批复的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贴(绩效工资)、机关单位通讯补贴、物业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奖的12%测算;其他财政补助单位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仍实行定额补贴。
(3)财政拨款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助部分按市机关事业保险局提供测算基数的16%测算。
(4)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测算。
(5)根据鄂民政发〔2012〕6号、鄂人〔2008〕2号等文件精神,按人社部门的批复,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6)行政事业单位离休经费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川办发〔2003〕14号)执行。根据离休干部实有人数和现行离休费标准测算。离休经费实行集中管理,财政统一发放。
(7)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0号)精神,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市公务用车改革办提供单位名单、保留车辆数,实行定额补助;公务交通补贴按组织、编办及公车改革办等部门确定的层级和标准测算。
(8)教育支出。义务教育及非义务教育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补助等均按人社部门批复标准测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助均按全市统一政策标准测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省有关文件确定标准安排、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1100元标准测算安排。
(9)公安司法支出。公安、司法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按照鄂财政发〔2019〕3号文件规定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测算;中央和省下达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专项经费等转移支付,按照上级下达的额度纳入预算安排,列项目支出。公安、司法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具体增减情况:
增加基本支出6471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12%部分增加638万元,主要是物业补贴及公务员通迅补贴纳入测算基数。
(2)医疗保险财政补助8%部分增加13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晋档晋级等增加基数。
(3)养老保险财政补助16%部分增加3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晋档晋级等增加基数。
(4)公务员公务车补贴按2020年核定标准安排1864万元。
(5)乡镇工作津贴按组织部门确定标准安排653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37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70万元。
(7)企业保险离休干部离休增发金纳入预算,增加9万元。
(8)市场监督管理局非税收入减少增加财政拨款313万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389万元,共增加702万元。
(9)教育部门增加预算3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晋档晋级等增加。
减少基本支出4168万元,其中:
(1)市生态环境局监察监测上划5名垂改人员经费减少43万元;
(2)部门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变动及调整支出等因素减少78万元。
(3)安排预留资金53365万元,比上年减少4047万元。其中:
①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财政补充资金预留26765万元,比上年增加3753万元。
②职业年金预留2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③在职人员奖励性补贴资金预留9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④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资金预留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
⑤财政供养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留2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留3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
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一次性退休补贴预留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⑧公务车改革经费细化到各预算单位,减少安排预留资金8000万元。
⑨乡镇工作津贴细化到各预算单位,减少安排预留资金80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安排327281万元,占财政支出的57%,比上年增长0.14%,增加447万元。其中:省专项转移支付列入预算13624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比上年增加1194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91034万元,比上年减少1150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主要是落实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偿还债务、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实行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具体增减情况为:
1、增加项目支出2587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9931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5946万元。
(1)政策性项目增加支出2157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562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5946万元,涉及26个项目。主要有:
义务教育比较绩效经费新增安排660万元;
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增安排146万元;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参保资金新增安排1162万元;
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报酬新增安排110万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安排640万元,比上年增加130万元;
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安排133万元,比上年增加62万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配套资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经费安排213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安排356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安排1534万元,比上年增加73万元;
环卫工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高温补贴等安排326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
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安排7688万元,比上年增加2654万元;
农村公益服务经费安排2619万元,比上年增加365万元;
“三农”保险经费安排224万元,比上年增加94万元;
司法局办案及装备专项经费安排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安排7333万元,比上年增加25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安排51691万元,比上年增加9254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补助资金安排18414万元,比上年增加864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安排822万元,比上年增加63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7384万元,比上年增加4935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安排934万元,比上年增加51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计划生育中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6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2)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安排增加支出4303万元,涉及30个项目。主要有:
市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专项经费新增安排100万元;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新增安排50万元;
市戒毒基金专项经费新增安排50万元;
消防车辆购置经费新增安排300万元;
云上汉川运行维护费新增安排30万元;
被征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新增安排30万元;
婚姻电子档案整理专项资金新增安排20万元;
城市社区工作者报酬经费新增安排800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新增安排20万元;
2015年-2019年财政暂付款列支,新增安排1257万元。
市委巡察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9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
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安排203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
污水处理费安排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万元;
政府投资第三方评审经费安排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12836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乡村二类探头和综治视联网运维经费100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执法经费20万元、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及土地仲裁工作经费1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农村环保及农产品定量检测工作经费50万元)。
2、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项目支出23699万元,涉及17个项目,其中:本级支出减少19702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减少3997万元。主要有:
检察机关转隶人员补助安排569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
土地收储交易工作经费安排15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万元;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安排355万元,比上年减少345万元;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经费、行政执法办案与法制建设经费、消费者维权专项工作经费安排455万元,比上年减少389万元;
社会保障卡制卡经费安排40万元,比上年减少90万元;
疫情防控经费安排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00万元;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安排6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0万元;
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安排43040万元(其中本金30630万元,利息12410万元),比上年减少12936万元;
公安局办案及装备专项经费安排1185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安排4427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8万元(其中本级减少617万元,转移支付减少891万元);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安排2573万元,比上年减少2988万元(转移支付转专项资金)。
3、取消项目支出1731万元,涉及20个项目。主要有:
电子公文系统AKTD经费198万元;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77万元;
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创建经费20万元;
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经费50万元;
新时代实践中心展厅及办公场所建设经费22万元;
民兵训练基地建设经费50万元;
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150万元;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200万元;
乡村两级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0万元;
公交路线改革经费50万元;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
预算单位统一财务软件建设资金116万元;
援恩资金70万元;
3509“三供一业”改革专项经费30万元;
偿还农金会转贷资金本息500万元。
(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安排
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安排43103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比上年下降4.1%,减少1850万元。其中:综合财政预算单位支出预算18816.09万元(基本支出3603.77万元、项目支出15212.32万元)、政府专项支出预算22338.96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预算1947.95万元。
四、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财政资金来源745556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6000万元;(2)税收返还收入12584万元;(3)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944万元;(4)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5800万元;(5)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9743万元 ;(6)结算补助收入3881万元;(7)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839万元;(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663万元;(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49127万元;(10)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958万元;(11)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945万元;(12)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6431万元;(13)医疗卫生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845万元;(14)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92万元;(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19万元;(16)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70万元;(17)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3757万元;(18)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146万元;(19)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80万元;(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0万元;(2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6万元;(22)省专项收入30916万元;(23)调入资金9800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98000万元);(2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00万元。
2、财政资金运用745556万元,其中:(1)本级公共预算支出578172万元;(2)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87756万元;(3)省专项支出30916万元;(4)体制上解1106万元;(5)专项上解5804万元;(6)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188万元;(7)上解省级财力39326万元;(8)税务部门经费上划1288万元。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用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关于汉川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4月28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朱良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利益至上为宗旨,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人民满意城管为己任,严格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下足“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持续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技术保障数字化和城管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三精”,城市环境井然有序
一是“精致”作业,园卫管护全面提质。采取“冲洗+人工”的作业模式,垃圾随现随清随处,日清运垃圾850吨,无害化处理率100%,2020年共处置城乡生活垃圾31万吨,处理垃圾渗滤液2.35万吨。按照“绿植花卉”四季不断档的原则,新增绿地面积6.21万㎡,播种野花组合3.8万㎡,栽植时令草花26.2万盆,栽植花卉6490㎡,补植黑麦草、麦冬约2.5万㎡,除草约6000㎡,绿化养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以“两河四区五线”“爱国卫生运动”“长江大保护十大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突出园区景区、镇街村巷、省道村路、房前屋后、单位居户等为重点清积存、抓整改,统筹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强化“九个一”考核督办机制,督促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地落细,有效推动城乡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二是“精细”管理,容貌秩序全面提升。始终把社会所盼、群众所期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市容美好”抓整治,全年共治理310处违章占道经营摊点、82个占道摊棚、900余个地桩地锁,完成65处店招广告标牌改造、160余块残缺破损广告拆除,城市容貌环境不断向好。围绕“减增去存”抓查违,共拆除违建153处6250㎡。保卫“蓝天”抓扬尘,管控工地、清洗街道、治理扬尘、整改污染源共526处,加大渣土运输监管力度,查办违规运输渣土车20起、处置渣土30万方、立案查处54起,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集中火力降噪减排,制止噪音扰民58 起,督促17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三是“精准”施策,项目建设全面提速。数字化城管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方便、高效、智慧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64座城市公厕和官备塘垃圾中转站按期投入使用,垃圾渗滤液处理扩容项目建成投产,渗滤液日处理能力由150吨提高到300吨,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扩容增效。滨湖大道东侧景观工程(人民大道至体育馆路)和市民广场绿化完善补植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城区园林景观品质进一步提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按期封场销号,联合渠西段渠道清理和中职等3家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完工,正在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设备提档升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涵闸河黑臭水体整治配套工程进场施工,洪西渠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于2020年9月重新启动,目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及拦标价的编制工作,待市投委会通过后即可启动招标工作。
(二)坚持“三抓”,用心用力服务大局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决战决胜疫情防控。持续开展巡查,日出动80余名执法队员对城区12个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活禽野味交易查控,宣传政策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临街商户劝导关停等;集中优势力量,连夜决战白云大酒店、碧海蓝天酒店2处留观点的卫生整治,公共场所及留观点日清扫冲洗消杀面积332万㎡、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700余吨;先后选派40名精兵强将下沉田二河镇、分水镇、垌塚镇、里潭乡和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参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必”措施,加强干部职工监测管理和外来人员排查报备,落实办公场所清洁消毒措施,备齐备足防护物资,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做好包保路段清洁大扫除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攻坚克难任务100%优质高效完成,社会面防控任务100%高效保障,全系统零舆情,干部职工零感染、零问责的工作目标。
二是狠抓防排并举,城市防洪安全有效。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以6座提排站为中心,划分作战单元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责任体系。汛前及时对提排站机组、排水主渠、污水闸口、检查井、雨水口等进行全面排查,迅速开展更换补缺、维护保养、清洗疏通和排渍应急演练等工作,备足备全沙袋砂石、铁丝铁锹、移动照明、应急水泵等防汛物资,结合雨情水情汛情提前做好“空库迎汛”准备。汛期实行全员上阵、24小时上岗,确保“哨位”有人盯、“战位”有人守、“缺位”有人补,及时抢渍排水723.7万m3,确保城区无积水、无内涝发生。
三是狠抓排查整改,铁路沿线整治销号。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推动铁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问题有效解决,实现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七无三清二美”工作目标。全年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物6处,清理垃圾2吨,砍伐危树3400棵,平整场地300㎡,刷新限高架8处,制作限高牌8块和“双段长”公示牌5块,粉饰墙面200㎡,提前完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销号任务。
(三)着力“三强”,队伍建设焕发新活力
一是强基础,不断深化党建引领。突出“党建统领,为民服务”两个关键,提出“政治工作引领、意识形态管控、规章制度约束、感情交流调节、先进模范带头”总体思路,狠抓“一岗双责”,强化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助推城市管理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2020年,市城管执法局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被孝感市委评为“孝感市抗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是强服务,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严格审批程序按时办结,并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主动走出去,沉下去,全面收集“疫后”复工复产需求信息,充分吸纳意见,制定“接地气”的“地摊经济”工作方案,选定9处交通便利,地段宽敞,需求集中的地段,划定635个摊位,支持个体经营复工复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办理信访投诉573起,人大建议9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推动走马岭社区基层社区治理难点问题解决,认领任务3件,正在办理1件,规划办理2件。全力保证脱贫攻坚,认真整改中央、省、孝感督查反馈和我市大排查交办问题清单,14个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为贫困户申请临时救助金2.1万元,提供就业岗位61个,推动完成危房改造30户。
三是强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制作权力清单,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充分借助电视台等媒体作用,及时跟拍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个案处理等,全透明展示工作推进情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上率下,用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打造城管铁军,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严肃处理城管执法系统内违反党纪法规的干部职工共5名,同时加强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肃“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搞哥们义气”的不良风气,在系统内形成风清气正的和谐工作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提名、讨论决定等程序,调整任命了一批干部,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保障不足
一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规建管并举”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城市开发建设、旧城改造等项目在规划编制或建设环节未能充分考虑后续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导致集贸市场、停车场、垃圾消纳场及中转站等公共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够、布局也不尽合理。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不足,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环卫垃圾终端处置等设施的建设与应用,与城市当前各类垃圾产量不相适应,导致垃圾处理超负荷、难消纳,不能较好的从源头解决城市各类管理难题。
二是设施设备老化陈旧。城管执法车辆破旧老化,执法人员服装更换不及时、装备落后,影响执法工作质效和执法人员形象。环卫清扫、冲洗、运输等车辆设备老化,导致使用和保养成本支出较高。排涝提排及配套设施容量相对较小,如遇较大雨情、水情、险情,内涝提排效率不高。
三是运转经费缺口较大。城管执法、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城区排水等预算经费未按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同比提高。
(二)体制机制不顺
一是部分职责不够明确。城市管理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情,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由于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执法主体不明、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导致城市管理工作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
二是综合执法不够全面。城市管理“大城管”格局还未完全建立,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如涉及户外广告、集贸市场、静态交通秩序、扬尘油烟噪音等方面的管理等,又如部分行政处罚事项涉及建设、环保等专业技术领域,目前相关执法技术人员、设备仪器等技术管理支持没能及时跟进,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是部门配合不够协调。涉及到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的绿化管理、积水抽排、环境卫生、油烟噪音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在共同治理、回应关切等方面,各部门之间缺少有效沟通衔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不够。
(三)管理创新不够
一是精细化管理能力还需提高。城市管理不够精细、不够精准,缺少“绣花”功夫,例如乱搭乱建、渣土管理等监管还是以突击式、检查式管理为主,缺乏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手段。停车位、排水沟渠、绿化植被等设施薄弱,管理存在死角。执法方式创新不够,线上执法、移动执法、非接触式执法等“非现场”“无纸化”执法模式还未完全推广。数字技术应用程度不高,如多部门数字城管线上统一调度的机制还未形成,背街小巷还有盲点。
二是少数难点顽疾未根本解决。车辆乱停、占用人行道、盲道现象比较普遍;集贸市场及周边违规招牌、占道经营、垃圾污水等现象屡见不鲜;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进出道路堵、环境脏乱差、油烟噪音扰民等投诉不断,城市管理离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差距。
三是城市管理标准不高。对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我们的城市规划还不够超前、建设步伐还不够快、综合管理还处于“初始”阶段,还需创新思路、创新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标准和档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服务理念,全力构建现代化治理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能放则放,宜放则放,当好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明确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理顺与两个街道的城市管养事权分工,健全“权责明确、范围清晰、责任落实、重点管理、监管到位、运转协调”的城市管理模式。三是主动参与街道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建设与指导,协助街道在推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过程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基层城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全面实施天地一体综合治理。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重点从市政道路设施、园林绿化、亮化照明、市容秩序、环卫保洁、城区排水等方面综合发力,打造城市宜居“汉川样本”。一是以创建“严管示范街”为切入点,推行“一街一景”,严厉整治街面流动、出店、占道、越线等经营行为;完善机动车、电瓶车、共享单车静态管控机制,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安全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通行安全、消防安全、市政设施安全,实现立面和天际线序化、洁化、美化。二是通过招商引进市场主体投资,科学合理建设停车场、划定停车位、利用地下停车场,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治理机制,解决好群众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三是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许可备案机制,建成渣土监管平台,实行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车辆运输监督管理,实行“多管合一”24小时不间断检查,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四是理顺管理与执法机制,创新“城管进小区”管理执法方式,坚持街道属地为主、城管部门配合的原则,逐步改善老旧小区、城中村等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油烟噪音等问题;加强与住建物业部门的协同配合,依法查处公共区域违规封闭和盗、损、毁等破坏绿化植被行为,有效回应老百姓关注的难点焦点痛点。五是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上理念,组织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大排查,疏浚沟渠保畅通,更换设施保安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有序畅通。
(三)全面抓好城市基础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靶向发力垃圾分类工作,高标准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提升园林绿化城市品质,推进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设,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力争新改建10条排水主渠和7条下水道,建成5座社区垃圾中转站,解决管网排水不畅和垃圾收转布局不足的问题。一是以“清洁乡村”“擦亮小镇”等为载体,精确选点、明确节点、提升亮点,进一步扩大范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向好;二是统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全力推行市场化治理模式,建立稳定保洁队伍和日常考评专班,配齐配足环卫设施装备,用足用活考评奖惩兑现机制,促进镇容村貌全力提升;三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扩大示范社区(仙女山祥和社区、福星社区)、示范村(湾潭乡新村村、新建村,汈东新乐村),完善垃圾末端处理体系建设,补齐餐厨垃圾处理短板,强化专业督导、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考核机制,着力建设和谐美丽农村人居环境。
(四)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抓履职,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激励干部职工转作风抓落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以实施“三员”工作法(指挥员、督查员、施工员)抓提升,创新城市“智慧+”管理新模式,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街、职工包岗的网格,变被动发现问题、接受问题为主动预防问题、处置问题,激活管理神经末梢,全面提升城管执法能力。以廉政建设抓保障,严格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坚持守住纪律红线,促进正风肃纪更加严实,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精神风貌持续好转。以制度建设抓形象,对标对齐职能任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建设人民满意城管,塑造新时代城管形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8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绪武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刘国红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尹旭、王琴、张军桥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8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伟刚、王朝霞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王盼、何欢、杨山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陈学良
王长明 王绍新 王煜龙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小军 孙向阳 李先武 肖祥宝
余景文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陈红英(女)
陈砚雄 陈艳斌 邵长发 罗国平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陈应玲(女) 魏四合
缺席:
李文华 文荣群 冯东兴 胡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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